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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关于开展基层党建研究创新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4-15 00:00   审核人: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经研究决定,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建研究创新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基层党建研究创新立项活动为载体,以增强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培育党建工作亮点,努力开创我校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立项主题及基本要求

我校党建研究创新立项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学校党建科学化水平”。

1.立项选题要结合主题,以天津商业大学基层党建研究创新立项指南(附件1)为准,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在规定内容范围内自拟题目。

2.立项要具有创新性和广泛性。立项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实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调动基层党组织、党员和普通群众的积极性,能够对本单位的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立项要有实践性和长效性。立项要以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管理模式、活动载体等的探索创新和实践为基础。既可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也可设计和开展特色实践活动。能够有目标的提出工作措施或工作理念,对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具有指导性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4.立项要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立项设计要求体现基层党组织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学校“十二五”规划,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等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立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三、申报范围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党务干部、学生工作辅导员、群团组织干部、广大政工干部等相关人员均可以集体或个人方式申报党建研究创新立项。

四、立项程序及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13年4月15日至5月7日)

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人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

2.立项评审(2013年5月8日至5月17日)

学校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方完成课题的能力、课题研究总体目标思路及时间进度安排等项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评议,择优立项,并公布项目评审情况,全校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

3.项目实施(2013年5月中下旬至11月底)

立项批准后,学校向项目负责人下发《立项通知书》,作为立项实施、工作推动、验收结项的依据。

4.考核验收(2013年12月)

每项课题研究应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形成项目结题报告。课题结项成果原则上至少要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方可申请结题验收。立项结题需提交立项结题申请表,结题报告一式3份,并附公开发表相关论文原件(原件评审验收后返还)与复印件,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准予结题,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须限期修改完善,并重新进行验收。

五、经费支持

根据项目申请实际需要,学校将组织评审和验收,资助额度为2000元/项。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党建研究创新立项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抓手,鼓励和支持相关人员做好立项申报及研究工作,帮助他们在联系实际、结合问题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课题成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立项申报书和单位申报汇总表(各一份)报送组织部。

3.基层党建研究创新立项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请登录我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一栏下载。

联系人:王好军 联系电话:26675777

附件:

天津商业大学基层党建研究创新立项指南

基层党建研究创新立项申报书

基层党建研究创新立项申报汇总表

天津商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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