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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政工人员参加经常性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安排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2014-09-24 00:00   审核人: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天津市政工职评办下发《关于组织政工人员参加经常性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安排意见》(津政职办〔2014〕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工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政职办通〔2014〕5号)和《关于开展2014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经常性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津政职办通〔2014〕6号)三个文件,明确提出“政工人员须按照规定的学时要求参加网络培训,培训学时将作为政工专业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政工人员,组织政工人员进行登记,并于9月30日前将《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经常性网络培训人员登记表》报校政工职评办。联系人:张娟,电话:26684024。

天津商业大学政工职评办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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