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重要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04-12 00:00   审核人:

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有关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毕业生特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

(一)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对毕业生中的发展对象,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党审批手续。

(二)发展工作截止时间。毕业生的发展党员工作截止4月30日(以支部大会召开时间为准),并于5月15日前送至组织部备案。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接收毕业生预备党员的手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三)材料归档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应按期填写至毕业前夕;各学院还应对预备党员在校期间的表现形成书面鉴定放入党员材料里,以方便学生毕业后到新单位能如期转正。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也应整理好相关材料,按期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进入新单位后能够被继续培养。各学院要认真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相关手续完备后,再归入本人档案,杜绝遗漏遗失现象,并做好归档记录。

(四)党员系统维护工作。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要求,党员系统内的党员电子照片要在今年6月份全部上传,各学院要在完成毕业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同时,做好系统内的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

二、党员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毕业生特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珍惜在校时光,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同学继续努力学习,开展多彩课外活动,丰富毕业季的校园生活,以饱满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毕业生党员要认真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在新的岗位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预备党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预备期满及时向组织上提出转正申请。

三、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学院需指定一位老师负责此项工作,统一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就组织关系转移等有关事宜做出详细的指导,强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性、严肃性,说明组织关系转接的程序。关于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安排,将会在毕业生党员发展工作结束后下发详细通知,请各学院提前指导毕业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