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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班学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工作的通知
2013-05-20 00:00   审核人: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毕业班学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是毕业班的学生党员,都要在离校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由各学院指定一位负责老师到组织部统一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以学院党组织为单位统一填写《转移组织关系名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交党委组织部一份,各学院保留一份,以便学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作为依据。(转往本市学生党员与转往外地学生党员分为两部分填写在名单中)

2.组织部根据各学院提供的《转移组织关系名单》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各学院负责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到组织部领取介绍信并亲自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三、注意事项

1.填写《转移组织关系名单》时,应要求学生党员与接收单位直接联系,问清工作单位的准确名称、其组织关系接转部门的准确名称。

2.组织关系转出后,要在介绍信开具的有效期内由本人及时转交接收单位的党组织,直至落实到具体某个党支部,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才算办妥。

3.如果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则按照党章中有关规定处理,因未按期落实组织关系而导致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视为自动脱党。

4.党费在学校交到6月份,7月份以后的党费交到接收单位所在党组织。

5.预备党员要主动与新转入组织关系的党支部联系,以便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四、时间安排:

1.5月29日前各学院将转出名单交组织部,组织部审核后返回各学院修改。

2.6月5日将修改后的正确名单交组织部,10日、11日组织部集中各学院负责组织关系转移的老师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学院党组织务必认真对待,并将以上事项通知到毕业班的每个学生党员,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避免在各环节出现问题,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

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15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班学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工作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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